关于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弱电工程(项目编号:PZH016D013)的更正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平正招标网上发布的“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弱电工程(项目编号:PZH016D013)”,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内容须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82页,“31 签订合同”的内容更正为下:
“31.1 中标人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2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金额为中标总价10%,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招标人无息退回。
31.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1.4 中标人结算时须开具与其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
31.5 合同在履约保证提交后生效。”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1号
招标人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932217
招标人传真:0754-889324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