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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PZH013D06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2013122日公告的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项目编号:PZH013D063)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

2、 项目编号:PZH013D063

3、 项目内容:

包号

给水材料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质量保证期

交货地点

01

水表、阀门等供水管材和配件

1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各分批订单后10个日历日交货

验收合格后1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1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332092.61  元,且各项给水材料的单价不得超过预算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及预算综合单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给水材料有未投标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投标人予以招标人的投标优惠,中标后不予调整。

3本项目货物数量为招标人计划采购规模,各种材料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招标文件中的材料采购清单明细不一致,实际的采购数量将按招标方的实际需求采购,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本项目为货物单价成交,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单价合同,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须无条件对招标人因转型而停止使用的库存给水材料进行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87802.75  元(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详见第五章“回购材料明细表”)。回购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装卸、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回购材料的材料款也必须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支付还招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没有履行回购的义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货款结算:在中标供应商分批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后,由招标人按双方确认的订单6个月内安排付款。

二、定标日期:

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项目编号:PZH013D063)于20131227日定标。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3122

四、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骏德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单位地址:汕头市金湖路2号之65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捌仟柒佰贰拾陆分(¥3,198,726.56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邀请招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4幢南座204

联系人:杨工

  : 0754-8899047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

联系人:肖工 

 话:0754-88866333

 真:0754-88789738

特此通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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