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南澳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汕头南澳县海滨路南丰大厦(南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址)。
2、建设规模:对南澳县海滨路南丰大厦1、3、4层(南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址)进行局部装修,装修面积1254平方。工程造价为1506962.78元。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汕头振侨装修工程总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广东昇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自2010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13年11月29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表,下同)在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上发布。
2、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预算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汕头市南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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