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加装外挂电梯及相关配套建设候选供应商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PZH025D038)比选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需求单位”)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加装外挂电梯及相关配套建设候选供应商比选项目(项目编号:PZH025D038)承接单位公开选取中选单位候选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5D038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加装外挂电梯及相关配套建设候选供应商比选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1,143,357.78元。
2、主要施工内容:
项目拟在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8号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西北侧加装外挂电梯一部,约占地40平方米,主要用于地面一层至8层上下使用,建设内容包含地面电梯厅建设、电梯井建设、电梯加装、基础打桩、钢结构建设及各楼层接驳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等。加建电梯高度为28.75米,电梯层数为8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书》。
3、入选单位数量:1家。
4、入选单位推选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对参选资料进行评审,并最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同时推选出中选候选单位。比选申请人在获得定点议价的中选资格后,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参与定点议价流程,平台成交价不得高于本次的中选金额。
5、评审办法:详见比选资料“第三章 评审办法”。
四、比选资料获取方式:
有参选兴趣的单位可在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比选资料,比选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五、获取比选资料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报名人员身份证在获取比选资料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六、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点:2025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参选资料)。
七、参选资料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八、评审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
九、评审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公告期限: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十一、需求单位、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需求单位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需求单位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8号
需求单位联系人:方同志
需求单位联系电话:0754-88526051
需求单位传真:0754-8852605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