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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科学城中试厂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意见公示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贵单位的委托,就“汕头科学城中试厂房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组织专家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2025年5月20日上午,论证小组听取了汕头高新区辰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关于“汕头科学城中试厂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情况的介绍,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是否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汕头科学城中试厂房项目

2、采购人:汕头高新区辰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预算:人民币36,560,000.00

4、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定制独栋中试厂房一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招标内容”

2)技术规格: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招标内容”

3)交房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

4)交房地点:中试厂房位置位于汕头高新区西片区范围内,并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周边2公里范围内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于2025年4月28日在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开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但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有“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1家。

2、本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仅有“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1家,未满足公开招标开标须不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项目招标失败做流标处理。

3、由于本项目招标时间紧、任务重,为推进项目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由评标委员会对项目的流标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仅有的1家供应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内容是否符合项目需求进行判断,以明确接下来的项目招标工作对策。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是“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通过本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且不存在需要澄清说明的问题。

5、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招标内容”中的用户需求逐一比对“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内容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经过比对,“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内容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加上投标报出的价格有一定优惠,应认定其属于满足本项目需求优质的供应商。

6、评标委员会根据对本项目流标进行情况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① 从招标文件内容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设定均基于项目实际需求,并准确地描述了项目所需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关键要素,没有设置任何隐性的、带有指向性的技术门槛,整体未呈现出任何倾向性特征。

② 从招标文件获取情况来看,本项目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有1家,显示出市场对此类定制中试厂房项目的兴趣不高或者市场供应资源有限。

③ 从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来看,进一步印证了上一点内容,本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仅有1家供应商提交了投标文件,未满足公开招标开标须不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④ 由于本项目标的物为定制的独栋中试厂房,对厂房的地理位置、建筑规格、环保设施等均有严格要求,这些定制化需求使得市场的潜在供应商数量难以满足公开招标须不少于3家的要求。

7、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流标后的下一步工作内容提出以下建议:

①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质,本项目难以构成公开招标所需的条件,特别是市场潜在供应商在数量上难以达到公开招标法定的最低数量要求。鉴于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可对本项目唯一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其资格条件及投标内容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做进一步判断,若能满足则可考虑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② 基于上述考虑,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唯一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核结果证实其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要求,评标委员会随后对其投标内容与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进行比对,进一步确认其投标内容完全满足且大部分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

③ 由于经过上述步骤,已证实本项目唯一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因此评标委员会建议招标人对本项目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就项目细节、价格、交付时间等进行深入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争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和更有利的合同条款。

综上所述,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将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三、论证人员

1、论证小组组长:吴鸣

2、论证小组成员:陈映雄、谢大华、罗文斌、吴来生

四、拟邀请的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汕头万骏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汕头市学林路31号E栋104房

五、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27日(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汕头高新区辰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7B01-8房

联系电话:0754-8808162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汕头高新区辰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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