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融媒集团2024年度泥木铁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3D1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融媒集团2024年度泥木铁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3D13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2024年度泥木铁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ZH023D135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零星维修)
四、项目内容:
1、施工范围:负责对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范围内(含潮汕路广播电视中心、金园路报社大院、东厦北路印报厂大院、鮀浦中波台、红场转播台、长旺大厦、F6厂房等)的各办公地点、公共场所的泥工、木工、铁工等部分的零星(单项维修金额10万元以下,单项1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另行采购)装修、装饰、维修、修缮工作。其中泥工修缮主要是修墙体、沟井、地砼、天面补漏维护、清通厕所和排污管,补漏、换地砖、采购人要求的零散杂工、零星搬运等;木工修缮主要是维修门窗、办公桌椅等家具,花木种砍,天花维护、油漆和刷乳胶漆及采购人要求的装饰、零散杂工等;铁工修缮主要是修理防盗铁罩、门窗、铁栏杆、铁棚、龙头、水闸、水管,修围墙、吊顶等。
2、 全年工程服务费用最高预算为人民币150万元(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本项目总修缮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当总修缮费用接近或达到1,500,000.00元时,不论服务期结束与否,采购人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开启新的招标,对此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修缮费用按实结算,最高预算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安全、包竣工验收费用等),报价时采用降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最低报价降点率为5%,低于该降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实际支付服务费用以结算核定价计算。
注:各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的服务费按报价降点率进行结算,有关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办法如下:(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对项目进行修缮,每次修缮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安全后勤部确认项目修缮情况,并登记汇总确认修缮工程清单。(2)采购人根据双方确认的修缮工程清单委托具备工程结算审核资格的服务公司审核结算,最终的合同结算价以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费结合成交降点率计算得出结果的为准,即最终工程核定结算价=(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成交降点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八、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四、公告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2184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