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测绘服务 |
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地形测量项目 |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西山溪片区)项目总范围合计4553亩,古巷镇(西山溪片区)项目总范围合计3552亩(其中677亩已有地形数据) |
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成果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并作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2)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以下标准执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省市和履约地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4)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5)所有验收文件、成果文件、资料要提交给采购人以作留档备案。其他要求,1.工作成果 (1)中标人按服务内容及要求、省市相关规格要求提供宗地红线图,提交的纸质成果文件份数和规格须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并以U盘作为载体提交相应的电子数据; (2)中标人收到相关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并将符合登记要求的成果汇交给采购人(含地形图测量和正射影像图制作)。 (3)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修正至符合项目要求,若中标人无法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 2)提交的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3)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4)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编制成果的。 2.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提交符合要求的测量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的合同金额; 2)支付合同总金额最终以财政部门结算审核意见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以上支付方式和金额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拨付(2)项目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采用投标价总价包干的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投标人包干使用。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对技术服务单位的要求 (1)中标人自行安排住宿和办公场地。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
严格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文件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比例尺1:500的地形图测绘,成果须符合相关测绘标准规范以及后续编制项目规划设计的要求。符合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
1,88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