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瀚蓝(饶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瀚蓝饶平公司飞灰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22DC60
二、项目名称:瀚蓝饶平公司飞灰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现拟建飞灰填埋区总占地面积约8945㎡,有效库容为34000m³。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区分为3个区域进行建设,其中一区建设占地面积约3445㎡,有效库容为13000m³;二区建设面积约2750㎡,有效库容为10500m³;三区建设面积约2750㎡,有效库容为10500m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另册)。
2、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项目最高限价:7432501.98元。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承诺使用投标文件中原厂HDPE膜品牌产品,且中途不允许更换;并在发出中标公告一周内出具所投标品牌的原厂HDPE膜品牌的授权证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金额300万元以上填埋场防渗工程业绩1个;
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
5、自2019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在规定时间登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附件1列明的资料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下同)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含图纸资料及技术规范书,售后不退)。
2、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及传真、邮箱、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申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申请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提交报价文件或已签订承包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对申请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2: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gdpingzhe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瀚蓝(饶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上林社区宝斗石电厂
招标人联系人:钟全峰
招标人联系电话:18650499162
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515909198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瀚蓝饶平公司飞灰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资料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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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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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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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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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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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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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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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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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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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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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7年1月至今金额300万元以上填埋场防渗工程业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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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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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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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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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在投标登记时缴交,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上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二份,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资质证书除外);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查询途径供招标人核实;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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