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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第二届潮客厨艺大赛暨潮客文化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ZPN2021C3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市第二届潮客厨艺大赛暨潮客文化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PN2021C30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PN2021C3002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第二届潮客厨艺大赛暨潮客文化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揭阳市第二届潮客厨艺大赛暨潮客文化交流活动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项目完成期限(含验收合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且确保活动如期举行。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含活动策划、设计、宣传和执行费(租金、场地、设备、活动完成的后勤清理、消费券、奖金等等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嘉宾组织费、服务费、化妆造型、物料制作、活动配套雇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报酬、食宿、服装、劳保用品、交通费、培训等一切费用)各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为全包价,报价超过最限价或仅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

四、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1、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文件;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  26日起至2021年11  1日期间(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21幢2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115 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21幢2楼

、磋商时间:2021年115 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21幢2楼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公告期限:自2021年1025日至2021年111日(5个工作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

采购人联系人:洪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25505

采购人传真:0663-222550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21幢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28668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2866899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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