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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港外航道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

交易项目编号

汕公资建202106090041

工程名称

汕头港外航道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

汕交水便函[2021]43号、汕交水便函[2021]50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103-440500-04-01-524490

招标人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

汕头市韩江路3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设计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邹工、宋工

联系电话

0754-889322150754-88866333

工程地点

汕头港外航道

建设规模

汕头港外航道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汕头港外航道起自妈屿岛以西汕头港2#3#导标延长线的交点M3(即外航道C点),终点到汕头港1#导标延长线-11.0m水深处,全长约13168m,宽150米,设计底标高-11.0米,设计边坡17。工程造价89932619.39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汕头港外航道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1.1.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1.1.3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4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201611日起至今)有独立承接过万吨级(或以上)沿海航道疏浚业绩或港口项目中含有万吨级或以上沿海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1.1.5 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两艘舱容1500m³或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其中一艘为正常施工所需要,另一艘为备用,两艘船舶均可自有或租赁),提供施工船机证明及船只适航有效证件(以船舶检验证书为准),不提供证明及证件的视为无效。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意向。1.1.6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取得港口与航道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运行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登记。1.1.7 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1.1.8 未在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限内。1.1.9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index.html)”中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1.10投标人企业在广东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最近一次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首次进入广东省或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1.1.1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1.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610日至202161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工作时间内),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施工合同)、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含租赁协议或意向,若有)、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船舶舱容证明原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有委托时,应授权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及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时间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准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为准。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某个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发布媒体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购买时间

2021610日至202161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点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4-88971131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4-88971131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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