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01216001 |
工程名称 |
潮阳区铜盂派出所营房重建项目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20]7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20-440513-47-01-061800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铜盂派出所 |
办公地址 |
铜盂镇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设计单位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周先生、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595214、8886633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镇委镇政府大院内西侧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7平方米,容积率1.04,建筑基底面积7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68平方米,主要是按照公安派出所相关建设和功能标准,建设一幢4层的派出所营房,并配套建设成品生活水箱和室外停车场等。工程招标控制价7,890,764.40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潮阳发改投[2020]71号)的规模及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经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委托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编号:[2020]-预算-2140号)内容。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的,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21到50家,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和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