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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20-89-4依托省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广东省典型毒品化合物的稳定同位素分析与指纹库”课题研究工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编号:GZQC20-PZ11-FD085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89-4依托省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广东省典型毒品化合物的稳定同位素分析与指纹库”课题研究工作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地化所”)的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广州分部。1987年,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整建制搬迁部分学科、研究室、学术带头人与原中国科学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合并,成立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广州分部。1994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使用现名。

广州地化所现有有机地球化学、同位素地球化学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边缘海与大洋地质、矿物学与成矿学2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矿物物理与矿物材料研究开发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广州质谱中心”,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地球科学系联合建立的“化学地球动力学联合实验室”,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建的“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污染研究与控制联合实验室”,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环境中心和城市环境所联合组建的“国际环境研究与创新中心”,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共建的“粤港澳大湾区地球和行星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等。此外,还建有地学与资源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主办有地学核心刊物《地球化学》《大地构造与成矿学》和国内SCI英文期刊《Solid Earth Sciences》。

共有“现有关键技术人才”3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新增3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4个(新增1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7人(新增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新增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24人(其中 “杰出人才”,即原“南粤百杰”入选者3名)、广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新增2人)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与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在本项目已开展专业协作课题,且涉及保密要求,在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仅适合单一来源采购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2种情形: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拟定供应商情况

1、供应商名称: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2、供应商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区科华街51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11172020112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20201120后我司搬新址:广州市越秀区融通街1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一层自编105房)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套(售后不退)。

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商定时间及地点

1、商定时间:20201127上午930

2、商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融通街1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一层自编105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李建       工作单位:广东开放大学                

职称:高实                 

意见:根据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与广东省公安厅前期已有合作研究事项,为保证工作的延续与敏感工作保密,同意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2.专家2:夏阳       工作单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职称:高级经济师               

意见:因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与广东省公安厅已有技术协作,亦有保密要求,同意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3.专家3:王敏敏      工作单位:广州市委党校                

职称:副教授                

意见:根据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特定要求,同意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论证小组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釆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对象为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020-87762032         邮编:510060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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