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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PN2020D0008)询价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PZPN2020D0008

2、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质保期及交货时间: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含安装验收时间)

质保期

1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项

845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一年

6、简要技术、商务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报价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且生产范围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及报价人产生办法、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2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3、报名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4、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6、报价人产生办法: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报价人;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报价人;摇珠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五、递交报价文件、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若已购买询价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采购网;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公告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 月12 日(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洪阳镇新安村池揭公路西侧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843340

采购人传真: 0663-284334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科盈汽贸大楼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28668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2866899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2020年 1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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