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PZPN2020B0005)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递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PZPN2020B0005
2、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采购人: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限期(含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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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项目完成限期
(含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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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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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1057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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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采购内容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响应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期限: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5日(3个工作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至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4、报名地址: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
6、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响应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响应供应商;摇珠时间:2020年8月26 日09时00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6 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0年9月2日9:00分~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0年9月2日9:3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若已购买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
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洪阳镇新安村池揭公路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8433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663-2866899
传真: 0663-2866899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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