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PZH020D087)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冷冻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PZH020D087)”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20D087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汕头市高新区莲塘工业区C15地块(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项目规模:冷库,包括高、低温库,冷库月台、川堂等,建筑面积31630平方米;综合加工厂,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冻品商贸市场,建筑面积1011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9288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包括设备机房、职工食堂宿舍楼、地下停车室等,建筑面积8296平方米。
3.项目投资:总投资 53549.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612.57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1000.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构成:66.04%自有资金与企业原厂地拆迁补偿、11.32%银行贷款、22.64%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具体为: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竣工图编制等。
(3)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等。
(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管理服务。
(6)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的制订及申报咨询等报务。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必须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允许将其他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全过程咨询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的其他咨询业务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449.20万元。其中:(1)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费最高限价:932.25万元;(2)勘察费最高限价:416.13万元;(3)设计费最高限价:1061.90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627.43万元、初步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费125.49×50%=62.75万元、设计模型BIM制作费271.33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00.39万元);(4)监理费最高限价:731.03万元;(5)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费最高限价:307.89万元;(6)环境影响评价:增值服务。2、投标人在投标最高限价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以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下浮范围 [20%, 30%]含界值,超出该范围报价无效。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冷冻厂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红领巾路24号
招标人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541924
招标人传真:0754-88561913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6863300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请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下载
汕头市冷冻厂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