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具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PN2020D0001)询价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具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PN2020D0001)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 项目编号:PZPN2020D0001
· 项目名称: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具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具物资采购项目
2、规格数量: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交货安装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服务期):
▲整体项目需提供质保期≥一年,设备材料质保期均按不低于生产厂家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其故障排除、设备材料及零配件更换等维修、维护工作,有需要时应提供上门服务,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柒佰捌拾柒元整(¥:228787.00),最高限价资金包括货物价格、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报价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20年6月8日09时00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8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询价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科盈汽贸大楼2楼
十一、报价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报价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科盈汽贸大楼2楼
十三、公告期限: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5日(3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钟潭村
采购人联系人:范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25119
采购人传真:0663-222511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科盈汽贸大楼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28668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2866899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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