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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20A015)的更正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57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20A015)”,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几处内容须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预算金额”的内容均更正为“本项目以经汕府办会函[2019]5604号和汕市发改投预[2019]24号批复的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中工程费用78680万元为计算基数,依据批复的可研报告,计算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为786.8万元(由“工程费用×1%”计算得出),以该可研批复的估算价为投标暂定金额。以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80%为最高控制金额。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按文件①②规定标准×80%×(1-中标下浮率),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最终财政审核结算价如超过最高控制金额的以最高控制金额进行结算。(注:①《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二、招标文件“投标一览表”的表格内容更正为

投标总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投标下浮率

            %

完成期限

 

备注

1、本项目投标总价仅作为参考价,最终结算价按文件①②规定标准×80%×(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

(文件①为《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②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2、最终财政审核结果如超过最高控制金额的以最高控制金额进行结算。

3、以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三方检测服务费用×80%为最高控制金额。

 

三、本项目原开标时间由“2020527日上午930分”延迟至“202061日上午930分”,提前30分钟接收开标文件。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13

采购人联系人: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9835521

采购单位传真:0754-898355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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