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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采购以及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20D047)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采购以及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20D04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0D047

二、项目名称: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采购以及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40834.95万元,其中土地费用4241.55万元(暂估)、工程建筑安装费用29883.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5.05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用1300.00万元、预备费1944.52万元。

2、服务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协助采购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答复质疑和协助处理投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各阶段招标代理工作全过程资料,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开始,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备案必备资料及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采购以及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4、最高限价:招标服务费预算为人民币50万元。代理费按照国家相关收费规定下浮30%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最终以汕头市金平区财政部门的审核为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为通过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单位,须提供通过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系统申报备案的截图资料;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1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④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430日起至2020511日期间(每天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513日下午3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磋商时间:2020513日下午3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20430日至202058日(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13

采购人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36377

采购人传真:0754-8864331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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