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潮阳路(澄海路至金环西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潮阳路(澄海路至金环西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潮阳路(澄海路至金环西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包括完成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潮阳路(澄海路至金环西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1)工程实施方案、(2)修建性详细规划、(3)工程初步勘察报告、(4)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5)地下管线探测、(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7)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8)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不含概算编制)、(9)工程概算编制、(10)施工图预算编制等10项专题的编制工作。做好前期项目组织、策划基础性工作,对项目进行梳理、摸查、分类,协助采购人报批,完成项目立项等。
3、采购预算:人民币398.43万元。
4、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以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核结果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5、服务期:项目前期管理咨询服务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题的编制工作(不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包括政府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审批所需时间),自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通过法定审图机构审图合格且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开始40个日历天(设计文件不满足预算编制条件,时间顺延)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或确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三个月份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2.供应商资质条件: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2.1 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若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须提供网址和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上述资质条件即为满足要求。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必须涵盖“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规定且任一成员至少具备“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规定的其中一项资格或资质。
4.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响应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9:00至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6、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5、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磋商文件(点击可下载)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7059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采购人: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