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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汕头市潮南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立项批文文号

汕潮南发改函[2020]6

招标人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吴先生、宋工

联系电话

0754-879162560754-86863300

工程地点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区域包括潮南区所有行政区域(包括峡山街道、陈店镇、司马浦镇、胪岗镇、两英镇、仙城镇、红场镇、雷岭镇、陇田镇、成田镇、井都镇共11个镇街)。

建设规模

由中标企业全额投资,总投资为74360.83万元。(1)供气规模:2025年天然气用量为6728.23×104Nm3/a2030年天然气用量为14196.58×104Nm3/a。(2)场站建设:建设天然气门站1,供气能力5×104Nm3/h、次高-中调压站1,供气能力3×104Nm3/hLNG气化站4,供气能力2×104Nm3/hLNG/CNG加气站3,加气能力LNG1.5×104Nm3/dLNG1.5×104Nm3/d。(3)管网建设:配套次高压管道20km、中压管网483.4km。(4)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大楼、营业网点及场站辅助用房等。

资金来源及构成

由中标企业全额投资。

招标内容

1.运营管理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定为30年,以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投资运营内容: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依法取得区住建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与区住建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接受政府方的监管。

上述特许经营权为社会资本从事管道燃气业务的专营权,即在特许经营期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自行承担投资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近期和远期燃气设施和燃气管网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改造,向用户供应管道燃气,并按照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标准向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的权利,及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进行移交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从事燃气运营或投资的企业,且注册资金须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须在国内有直接或间接投资经营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子公司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

4. 有稳定的气源保障和应急储备能力:自有气源证明或与上游气源方的合作协议(非采购合同);

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能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1)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的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

6.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城市燃气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声明函)及至少有一个区(县)级及以上项目公司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414日至20204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2.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注:《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56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 30分至15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登载,如有补充或修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信息为准。

发布媒体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购买时间

2020414日—20204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点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交易场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7797484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7797484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0754-87797414

信息发布时间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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