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暨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包组1:软件部分)(项目编号:PZH018D204)的更正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的“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暨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包组1:软件部分)(项目编号:PZH018D204)”,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几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涉及“交货期”和“项目周期”的内容由原“24个月”变更为“11个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新增建设内容“2.1.2.4 药事管理系统”,原“2.1.2.4 移动护理系统(新建)”的序号往后顺延为“2.1.2.5 移动护理系统(新建)”。新增的“2.1.2.4 药事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3.3.1 验收条件”的第(4)、(5)小点内容变更为“(4)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或以上技术标准及电子病历应用成熟度5级或以上技术标准。(5)建成100个专病电子病历和200个病种研究队列,达到科研数据中心、运营数据中心及临床数据中心的验收标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3.6 付款方式”的第(3)、(4)小点的内容变更为“(3)合同生效后,建成200个病种队列及100个专病电子病历后10个工作日内,且达到科研数据中心、运营数据中心及临床数据中心的验收标准,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数据中心建成后半年至一年内,辅助医院完成投标承诺的科研产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
(4)合同生效后,医院达到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或以上技术标准、及达到国家电子病历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或以上技术标准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正式通过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或以上水平测评、及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及以上水平测评,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长平路57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05616
采购人传真:0754-889056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