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69)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69)”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8D169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项目金额:约人民币3,200,000.00元/年(估算)。
3、供货期限:本项目供货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投标限价: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单个品项供应价格=基准价×(1-分项中标下浮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台资、合资企业,并提供上述内容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4、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6、《非外资、台资、合资企业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航空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万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99030022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10部队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