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33)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3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服务单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费用估算金额为人民币1,213,400.00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0,720.00元(即估算金额的8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工程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潮阳路与惠来路交界处(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
4、工程建设规模:提标工程规模为12万m3/d,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在原工程基础上新增二级提升泵房、磁混凝沉淀池、化学除磷加药间、流程上预留滤池,提标工程在厂区的现状围墙内建设。提标主体工艺采用生物池加填料+磁混凝沉淀池工艺。项目总投资为7073.34万元。
5、工程建设期限:6个月。
二、采购项目监理范围、服务内容:
1、监理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2、监理服务内容:按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的内容,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助采购人与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采购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移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7、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投标企业注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8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00至15:0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提前1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七、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983552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