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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厂制水处理用聚氯化铝(固体)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PZH017D125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厂制水处理用聚氯化铝(固体)招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PZH017D125)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聚氯化铝(固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广东省地区设立货物储备(不少于30吨),接到招标人分批订单后能够在12小时内运达招标人属下几家水厂,最低起运量5吨,到达桥东水厂、枫溪水厂的运输车辆车长不能超过6。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广东省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有效说明:产权证明(产权为投标人)或租赁合同(承租方为投标人)作为证明;服务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列表,包括人员职称、职位、联系电话等内容。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2014年以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11起至2018117(每天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6)、提供现有投标货物仓储的仓储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以便检测机构进行抽检,交通费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注:若企事业单位已取得“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上述第(2)、(3)项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130上午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2018130上午9:30 (北京时间)整;

3、开标时间:2018130上午9:30 (北京时间)整;

4、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

招标人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8-2803025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289977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68-2256611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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