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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17D12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7D126

二、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

1

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43,259.78元,其中设备费为1,976,439.78元,暂估费为166,820.00元不计入投标竞价,计入合同总价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完工期: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孵化创业基地三层至五层所需的硬件设备必须安装、调试完成并可投入使用;在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一期)竣工前需完成所有硬件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在整个系统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质保期:本项目硬件设备从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1年。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提供所有硬件设备及配件的原厂质保。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43,259.78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货物包括软件及硬件设备)的价格、运输、装卸、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所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失信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1225日起20171230日期间(每天9001200140017001230正常接受报名)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4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如已办理三证合一,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8、《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115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3楼。

九、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8115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十、定于20181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3楼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海关货检楼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3591287

招标人传真:0754-83591287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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