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7D084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元)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项目内容)。
2、服务期限: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土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 若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若企事业单位已取得“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上述第(2)、(3)项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30时。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十、谈判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30时。
十一、谈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 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8-5810511
传真 : \ 邮编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768-2289977
传真 : 0768-2256611 邮编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