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监狱揭阳监狱监管区热水系统设备购置及相关安装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于2017年07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揭阳监狱揭阳监狱监管区热水系统设备购置及相关安装项目(第二次)(440000-201706-201018-005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需求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采购文件第51页中“(二)改造方案”第4点“九、十二监区热水水控器48个”
更正为
“九、十二监区热水水控器48个,冷水水控器48个,共96个”
(二)十五、十九监区的施工图(图名:设计说明,图号:01)中的水控器一体机数量是96台(冷水48台,热水48台)
更正为
水控一体机数量是热水48台
(三)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17年08月17日15时00分
(四)原采购文件第6页中“付款方式”:
(1)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再按(合同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85%支付;
(2)项目通过结算审定后14天内支付至项目款的95%,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项目保修保证金。每笔进度款的支付,承包方须提供项目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确认后作为支付的依据;本项目保留竣工结算价的5%项目尾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付给中标单位(不计利息)。
(3)由于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所有的费用均需报财政部门拨付,故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应视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的时间。采购人应按时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并积极协助付款事宜,申请日期以采购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支付货物货款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文件。
合同;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等额发票;
验收调试报告;
中标通知书。
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1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汇款等形式;
3)交纳及退回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在中标人无违约的情况下,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回给中标人。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1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汇款等形式;
3)交纳及退回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在中标人无违约的情况下,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回给中标人。
2、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30%的预付款;
3、 项目总体通过竣工验收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4、待最后结算价确定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支付结算价余款。质保期(一年)满,采购人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8月02日17时00分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8月15日17时00分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东省揭阳监狱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663-810500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