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30分) |
2014年以来具备有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的造林、抚育二类项目且中标金额200万(含2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3分,只有一类项目的每个得2分;中标金额在100万(含100万)至200万元的,每个得2分,只有一类项目的每个得1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每个得1分,只有一类项目的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及验收等证明材料) |
12 |
2 |
服务能力:经营信誉好等优势。(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5 |
3 |
财务状况:连续三年年均营业收入300万(含300万)元以上的得5分;200万元(含200万)至300万元的得3分;100万元(含100万)至200万元的得1分,100万元以下得0分。(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
5 |
4 |
综合实力:横向对比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规模进行打分 |
4 |
5 |
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为林业高级工程师:4分;林业工程师:2分 |
4 |
6 |
技术部分
(40分) |
综合技术水平 |
整体作业实施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于或完全满足用户需求11~15分;整体作业实施方案无重大偏差,基本满足用户需求6~10分;整体作业实施方案有重大偏差,无法满足用户需求0~5分。 |
15 |
7 |
验收计划 |
验收时间安排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5分;有切实明确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2~3分;不明确或无提供得0~1分。 |
5 |
8 |
技术服务 |
管护方案:考查、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管护方案是否科学性、合理性。 |
5 |
9 |
管护响应时间、定人定点联系。 |
5 |
10 |
服务技术方案,售后管护响应时间(公司或售后服务点越近分值越高,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及社保文件)。 |
5 |
11 |
提出优于用户需求(售后服务、实施时间、管护期、抚育作业等)条件的。 |
5 |
合计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