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6年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中央补助资金苗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7D043)询价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2016年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中央补助资金苗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7D043)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就下列产品以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编号:PZH017D043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2016年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苗种采购
三、项目概况:
苗种名称 |
|
规格
(cm) |
放流时间 |
放流地点 |
黑鲷鱼苗 |
10 |
>4㎝ |
2017年6月-8月
(具体时间待定) |
汕头港外海域 |
黄鳍鲷鱼苗 |
10 |
>4㎝ |
斑节对虾 |
1250 |
>1.5㎝ |
1、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标进行采购,潜在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预算金额包含水产苗种价值、培育、规格测量、计数、检验检疫、运输、质保期保障、增殖放流仪式和海上运输投放、人工、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金额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预算内节约的资金用于增购黄鳍鲷鱼苗。 |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报价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报价人须提交具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药物残留检验合格证明;
5、报价人须拥有繁育亲本以及亲本规模,并提供亲本来源、培育以及更新记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则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及苗种繁育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
6、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报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3日(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3号国信大厦东门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566227
采购人传真:0754-8856622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