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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阳引韩供水练江片区输水干管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潮阳引韩供水练江片区输水干管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采购其推进本项目投资建设实施的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2、项目名称:潮阳引韩供水练江片区输水干管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推进潮阳引韩供水练江片区输水干管工程投资建设实施的服务

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为解决汕头市潮阳区和潮南区部分群众(合共约175万人)的用水问题,改善投资环境,确保该地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稳定性,潮阳区人民政府拟建设引韩供水练江片区输水干管,并直接由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进实施。

2、本项目部分建设资金由潮阳区财政统筹安排,其它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选择一个承接主体实施服务,由于项目涉及的输水管道建设属于公共服务内容,采购预算不计取承接主体的利润,缺乏市场吸引力,所以只能够由政府体制内愿意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单位来做为承接主体。

因此拟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谈判对象为“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

地址:广东汕头市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2

五、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的输水管道建设属于公共服务内容,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选择一个承接主体推进本项目投资建设实施,考虑到本项目采购人已明确项目预算不计取承接主体的利润,缺乏市场吸引力,加之本项目不确定因素较多,具有明显的特殊性,须由体制内愿意承接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单位来做为承接主体。

2、依照《汕府办综文〔20171-069号》的精神,并结合采购人提供的说明等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由目前我市体制内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条件且愿意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

鉴于上述内容,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条件,并一致推荐“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六、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黄良钦,单位:广东中联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2、姓名:许少如,单位:汕头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陈畅,单位: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4、姓名:陆耀音,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职称:高级经济师;

5、姓名:陈嘉授,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副教授。

七、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7328201741)。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729772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71764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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