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揭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污染地块筛查、典型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揭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污染地块筛查、典型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0-201703-039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揭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污染地块筛查、典型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编制揭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污染地块筛查、典型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PZJY17GK008C
3、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只由牵头人授权提供);
6、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应提交)。
注: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莲花大道东侧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3-876874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