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水质检测中心配套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号2)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水质检测中心配套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PZJY16GK071A包号2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水质检测中心配套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资金:包号2:人民币4,659,196.00元
该金额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2 |
新水质检测中心配套设施 |
1批 |
详见标书附件 |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包号2: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原有仪器(“LACHAT Quik Chem 8500 Series2”流动注射仪和“戴安ICS-900”离子色谱仪)的搬迁,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必须提供需要搬迁仪器(流动注射仪和离子色谱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技术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原有仪器(“LACHAT Quik Chem 8500 Series2”流动注射仪和“戴安ICS-900”离子色谱仪)的搬迁,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必须提供需要搬迁仪器(流动注射仪和离子色谱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技术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注: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1月16日起至2017年01月2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包号2)印刷工本费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5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02月0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663-8688033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7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