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诉讼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诉讼设备采购项目(440000-201610-148133-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盖公章)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附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及复印件 ;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更正为: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盖公章)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揭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城环城北路东段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663-55980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302房南侧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