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烹调专业教学物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27)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烹调专业教学物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2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6A027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烹调专业教学物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及规格参数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烹调专业教学物料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1)生鲜类食品物料质保7天;
2)属商品的按标识所示保质期贩的前三个月的商品;
3)其它物料质保6个月。 |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发出的分批采购订单时,在采购单日期当天8点准时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
1、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0,963.90元,报价须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用。
2、投标人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货物数量为学校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计划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招标文件中的物料采购清单明细不一致,采购数量将按学校的实际需求采购,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学校按照需求量分批次购买,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与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煤气供应商签订供气合作协议,须提交合作协议与供应商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25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或提交煤气供应商的合作协议与供应商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公告期限: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
采购人联系人:夏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595695
采购人传真:0754-882556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