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3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经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编号:汕市采备2016-1-050)批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3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采购内容:编制《汕头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汕头市全市域,包含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等6区1县范围,整个规划范围约为2245平方公里。(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预算:人民币1,850,000.00元
4、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
二、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3、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原件一份;
(6)《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3:00至3: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207400
采购人传真:0754-8811211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