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县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潮州市潮安区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县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6C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县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15615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潮州市潮安区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县PPP项目咨询机构评选(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6.若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126号建设培训楼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1468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邮编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8日 
  
   |